2008年2月27日 星期三

公務員

最近城中大事一浪接一浪,浪浪都有其可觀性,今次又輪到本來已經是前途未卜的香港電台。廣播處長一職自從張敏儀離任後,予人的感覺是一蟹不如一蟹。去年請辭的朱培慶,本來是被記者撞見與歡場女子同行,本屬私人事件,但當時他的醜態,的確令人對其個人操守及處變能力有所懷疑,於是被迫選擇辭官歸故里。政府亦要面對招聘此職的難題,估不到在招聘時再生事端。

政府在招聘各級員工時,的確存在一定的難度。從前殖民時代,官員一向高薪厚祿,津貼一籮籮。工作壓力當然也不多,很多部門的公務員都可以優哉遊哉地過活,每日早上在辦公室內吃早餐,三時左右又可以嘆其下午茶。此茶並非自己打電話到茶餐廳訂的,而是內部有茶水負責給每人沖好的。

不過自從九七年之後,一般納稅人都會對這種養尊處優的一班人不滿,社會上要求公務員改革的呼聲充斥之下,公務員體制被徹底改變。可惜在進行小政府的同時,加上了金融風暴,公務員人數減少,但很多合約員工出現。就算是公務員身份入職的員工,在新制內有很多福利被削,薪酬亦減少。合約員工跟原本享有長俸的公務員,又往往出現了同工不同酬的情況,這個問題已經很複雜。但同時,由於政府招聘條件要有一定的標準,正式招聘時亦要完全符合條件才可以聘任,於是又衍生出另一個問題了。

在私人機構裏,招聘時往往會考慮到應徵者很多不同的背景及經歷,在聘任時亦有一定的彈性,不會盲目地跟足招聘條件。但政府的招聘條件,卻又經常未能與社會同步。在市場上,每個行業都有不同的「市價」,人才渴求時便要提高薪酬來吸引應徵者,然而政府在這個時候便會變得很被動。這次事件政府的解釋是因為行業的獨特性,以至要求有大學學位的條件變得不設實際。個人實在不太清楚這一個行業,但卻認同在某些行業上,的確應該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自己所知的一個部門,員工全是非常專業的,但這類專業的人才卻又大多並非學位持有人,多數最多也只是文憑程度的。於是政府招聘該職位時,只考慮文憑程度的薪金,與外界這行業所得的收入脫節。當然結果就是長期請不夠人了。於是他們便設了兼職的職位,可能是兼職吧,所以薪酬就貼得上市場的水平了。兼職比全職的多,但流動性自然又比較大了。其實兼職者月入,隨時都有可能比全職那個多出一大截呢。可是如果讓審計處發現,或許又會遭到一定的批評,但如果政府的招聘條件始終未能配合市場,該部門的運作便會出現困難。當然如果政府在招聘條件上出現彈性,卻又會出現類似今次的事件,隨時被政治化。公務員的敘用,的確是一件兩難的事。

2008年2月26日 星期二

誰錯?(五)

淫照事件的男主角,終於都由外國回港了,經過記者會、積極與警方合作及向海關舉報有人侵權後,似乎事件都可以暫時叫做有個了解了。在網上的調查發現,有超過七成的人願意接受他的解釋及道歉,與另一女主角開記者會之後的迴響迥異。本來事件中被指責得最多的,反而現在卻更被人接受。箇中的妙處,似乎是跟公關手法,或者說是誰人的戲演得更好有關吧!

女主角一直在事件中被人指責為口不對心,以純情形象示人,內裏卻不一致。然而當日的記者會在公司安排下,先跟歌迷聚會,又要唱又要跳,已經給人一個不知悔改的感覺。直到正式的記者會時,擾攘一輪之後,只有四十秒的發言。而內容亦抓不著癢處,面部表情古怪,似笑非笑,似哭非哭,跟一個完全不懂演戲的人在唸對白無異。這樣的表現,就算有幾真心,都會給人一個更加虛偽的感覺,更何況內容言之無物呢。

反觀男主角的記者會就明顯優勝很多了。台上只放一張椅,給人的印象是自己會獨力承擔責任,不假手於旁人,亦與旁人無關。然後在態度上,明顯改掉了平日花花公子,不可一世的表現。說話也表現出句句屬實,發自內心的感覺。內容方面,他的確滿足了大部分人的要求,證實相片的真偽、承認自己乃拍攝的人,對有關的女士、身邊的人、對青少年及社會的負面影響作出多次道歉、呼籲青少年不要學習這個榜樣、承諾會跟警方合作,而且更作出自我懲罰的承諾,包括退出香港的娛樂圈及在未來數月內參與慈善公益的活動。雖然仍然有被人詬病的地方,例如不用廣東話等,亦無人知道他會否遵守諾言,自我執行社會服務令。但因為已經滿足了很多人的訴求,所以這次的道歉得到認同。

或許可以說,他的記者會為很多人提供了落台階、或是完滿結束的方法,例如老師家長們以此作反面教材,但主角除了聲名狼藉之外,似乎未有得到任何處罰,於是這樣的聲明便符合做錯事會有處罰的規律了!大家亦覺得事件如果無一個感嘆號,或者起碼有個句號,否則便好像只能成為一件無結果的事,心裏總有點不能落實的感覺,於是這次的聲明,便令到很多人可以安心地再去「八」其他事了!姑勿論真心還是假意的一次記者會,始終都為事件提供了一個表面的了結,至於其他主角的下場,日後的發展,都是後話了。

2008年2月22日 星期五

生老病死

今年娛樂圈的大事認真多,終於由肥肥離世的新聞來取代了擾攘三個多星期的淫照事件,成為頭條了!

肥肥的離開,大家都不會覺得驚訝。年多的病魔折磨,多番出入醫院的深切治療部,甚至聽說很多傳媒都已經預備好一大份的資料,準備隨時製作回憶集、特集之類的刊物。
肥肥的確是香港電視全盛時期的一個極具代表性的人物,當時的「歡樂今宵」乃很多家庭必看的節目。那時我還小,一早已經上床睡覺了。但間中睡不著的時候,便會聽到鄰居傳來的「歡樂今宵晚安歌」。可能是一直都沒有機會看「歡樂今宵」直到完場吧,每次傳來這首晚安歌時,總是有一份神秘的感覺。到終於可以比較夜才睡的時候,「歡樂今宵」已經式微了!當時的「歡樂今宵」及日後肥肥主持的節目,似乎已不能給我一個開心果的感覺了!
昨天才忽然醒起,雖然肥肥不認識我,但她曾經跟我說過一句話呢。事緣某一次在一個表演場地的洗手間內,當時沒有其他人,她跟著我後面入了洗手間。然後她突然跟我說:「乜啲廁所咁污糟架!」,我便陪著說:「係啦!」。哈哈,竟然我還可以沾上了邊呢!

生老病死,是每個人必經的階段。以農曆計算,元宵節是小魔怪哥哥的生日。五年前這日的我,半夜已經間歇出現陣痛,早上六時多食早餐時,每次陣痛都腰也彎起來。護士檢查後,立即送我到產房。用過「催生針」,由於「笑氣」供不應求,終於注射了止痛針。接著的幾個小時裏,就是在陣痛與昏睡中度過。常言道:「快樂不知時日過。」,但原來痛苦也可以是不知時日過的,不知不覺間,終於在下午一時三十六分,小魔怪哥哥被真空吸盆吸出來了!一個生命就這樣誕生了!於是,另一個老病死的過程又開始了!希望他在完成這個過程時,能夠說:「此生無憾」、「不枉此生」!

2008年2月20日 星期三

名氣

一直都覺得,名氣對任何人來說,始終都有一定的好處,上星期六又再一次親身禮會到了!

星期六小魔怪哥哥參加了一個校際的比賽,同組共有四隊。當日有電視台的人到來拍攝,可能由於幾組都同時在不同地方進行吧,他們在每組只拍攝了一部分片段。但在拍攝的挑選方面,都似乎很明顯地,全集中在一些名校身上!在比賽之前,攝影隊一進來便對著那「名校」拍了不少參賽者的打招呼片段,然後便離開了。直到正式比賽開始,攝影隊也是進來拍攝那「名校」的比賽片段,之後並未拍其他學校便又離開了。我相信這些不是剛巧地都拍到同一學校吧!

老實說,如果換著自己就是電視台的導演或監製,要在眾多參加的學校中,拍一些有用的片段,似乎都會作出一些取捨。而在芸芸的參賽單位當中,要選取一些將來有機會獲獎的,很自然便會將較有名氣的學校列入拍攝名單。而且就當天所見,該名校的道具、小朋友的化妝,又著實很精美及認真,也怪不得人家有興趣。有時都在想,究竟是因為名校有更多的資源可製作更精美的道具,還是名校的老師有更高的製作能力呢?

為小朋友選校,很多家長都對名校趨之若鶩,當中不少是虛榮心作祟,但在作為名校學生而可能得到的不同待遇,亦確實非普通學校所能得到的。諺語有云:「人怕出名豬怕肥」,有名氣亦會招來負面的對待,這是眾所周知的,但正面跟負面後果,那樣較多呢?卻又似乎難以量化來比較。如果可以隨意選擇的話,又誰能抗拒名的誘惑呢?!

2008年2月15日 星期五

各家自掃門前雪

雖然最近有大量報導是關於內地的雪災,但生於香港的人,真的比較難感受到雪可能帶來的不便。記得第一次見到雪時,開心得連跳帶跑地走回居住,不單完全不覺得冷,還用手盛著雪玩。下著雪的晚上,感覺很特別,因為雪會將黑夜反射得光光的。而翌日早上見到的,是屋頂上的一層層皚皚白雪,可愛極了!可惜到了大家都上班上學時,一切便變得討厭了。地下的雪滑滑的,一不留神便會跌倒。如果雪積得厚,更加舉步維艱,而被人走過的路,黑黑的一個個紛亂的腳印,被踏過的雪會變得更實更滑。如果雪不停的下著,不去清理屋頂的積雪,家園也不保呢。而自己門前的路,不清就走不出家門了!如果家裏只有婦孺,便難有人做得來剷雪的工作了!

今早上如常坐火車上班,到了沙田門還開著的時候,忽然聽到「嘭」的一聲,原來有人暈倒了。她旁邊的人馬上按緊急制通知司機,應該在前、後門的乘客都會清楚整個過程的,而當時我則在後面門的另一邊。很快的站務員到來,當時我就很奇怪了,為何那站務員為何仍在月台上來回走著呢?花了十多秒,終於那站務員問近門口的乘客那裏有人暈倒時,我才知道原來一直無人告訴他位置,以至他要前後找尋。實在不明白為何近門口的乘客不主動告訴人家,一方面可免得拖延拯救時間,另一方面如果事件盡快解決,也可以減低因事件而導致的延誤,避免遲到,有時實在不明白這種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呀!

因為廣泛的報導,大家都體會到中國一班災民的苦況,道路封了就連三餐都無以為繼,但仍要不停地剷雪,消耗大量的體力,好在降雪終於也停了,道路重開才得以有一時的溫飽,但田裏的農作物盡毀,長遠的生計仍是一個問題。很多人會同情災民,施以援手,然而身邊的事又是否都可以一樣有敏銳的觸角和感受呢?我相信如果所有人都願意除了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外,還想一想他人,那麼世界便會變得更美好了!

2008年2月14日 星期四

小丸子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舶來情人節了!祝有情人終成眷屬,結了婚的白頭到老、永結同心!

今年的情人節比較冷,可說是更加有氣氛吧!昨天天文台公佈了,今次21天的持續寒冷,暫時成為40年來第二長的紀錄。由於長時間的寒冷,身邊很多人都病了。不少人要在年三十晚趕著去看醫生,也有朋友的小孩子在農曆新年期間發燒、感冒。我自己也在年初三得病了!

我的病不是由寒冬引起的,而是因為吃了不潔的東西,以至上吐下瀉。雖然只是嘔吐了兩三次,上廁所亦只不過三次,但已弄得疲倦不堪了。當時見到任何食物都有作嘔的感覺,使我想起懷著小魔怪妹妹時的苦況。幸好年初三本來就沒有甚麼活動,休息一下也無妨。

年初四本來先要返教會,然後去拜年,於是便想到不如找個醫生看看罷,怎知醫生們大多數都要等到年初七才開工。想來想去,終於想到小時候的靈藥—一種「有病唔洗怕」的小丸子!去到號稱個人健康店找,腦裏仍是幼時那個灰白的包裝,想像著每個小樽內有幾十顆小丸子。自己小時經常肚痛,媽媽便會要我吃下半樽小丸子,幸好吃東西是我的強項,要吞下十多顆小丸子實在難不到我呢。隨著小時的回憶,腦內閃著媽媽擔心的眼神,找那灰白色包裝的小丸子真不易呀!難道已經再買不到這藥嗎?!
找了半天,終於找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包裝,原來已沒有了小丸子了,代之而來的是一個扁盒,內裏只有膠囊藥,每次吃兩顆便可。時代的確變了,很多人小時都吃過這種藥,但是大部份人都已沒有再吃很多年了。小丸子亦變成大藥丸了!不知是自己已經嘔清了污穢物、是腦內留著媽媽的著緊、還是藥丸的功效,很快我便再次有吃東西的意欲了!

藥丸變了,包裝也變了,惟有覺得可惜的,是內裏的說明書變得更加不清晰。以前小朋友都可以吃的藥,現在竟然找不到任何為小朋友而設的指引。成人吃兩顆,並非意味著小朋友就可以吃一顆。而且這麼大顆的藥,似乎也不是為小朋友而設了。如果小丸子可以像另一老品牌藥油,在變的時候放更多心思,令形象更年青的話就好了。始終覺得,中藥很多時都比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西藥優勝。但如果配套方面做得不好,就浪費了這藥了。

2008年2月11日 星期一

誰錯?(四)

新年伊始,希望人人笑口常開,萬事勝意!

好幾天沒有執筆,除了農曆新年假期外,還在瀏覽於討論區的討論當中。當然不是要追相了,而是見到很多人的不同觀點及討論,甚至罵戰,的確可見到言論自由的可貴及可怕!亦在這些討論當中,得到更多更深更廣的思考角度。其實眾多罵戰的發生,不少是由於大家在道德觀念的差異而引起的。道德始終都是一個沒有公認標準的觀念,有些很明顯會令人覺得有問題,但在灰色地帶的,也確實不少。

或許可以讓我在此整理一下,大概將這些標準再詳細點分類吧!
主角方面:
婚前性行為,錯!
濫交,錯!
拍這類相片,錯!
拍相片時,沒有想到可能會產生的後果,錯!
拍相片之後沒有好好保管,錯!
作為公眾人物,沒有做好榜樣,錯!
事件會對青少年及小朋友歌影迷有負面作用,甚至令他們學效,錯!
事件發生後,沒有為曾經熱愛他們的青少年、甚至小朋友歌影迷做過任何正面的工作,錯!事件發生後,用謊言來隱瞞,錯!
事件發生後,沒有承認錯誤,錯!
相片公開令家人、朋友蒙羞,錯!
表面純情,但私生活淫亂,表裏不一,錯!

發放照片者:
私自將他人的照片存檔,錯!
私自將他人的相片發放,錯!

存有相片者:
私自將他人的照片存檔,錯!

轉寄相片者:
私自轉寄他人的相片,錯!

看相片者:
偷窺他人的私人相片,錯!

網上討論者:
對他人不想公開的東西評頭品足,錯!
對與己無關的人的私生活作出評論,錯!

似乎大家會對上面這些,有認同,也有否定的。那麼,道德是否真的沒有標準呢?有沒有需要去訂下道德的標準呢?怎樣、又或可否為道德定下一個共同認可的標準呢?隨著時代的改變,道德標準又應否改變呢?

2008年2月4日 星期一

誰錯?(三)

淫照事件發生了一個星期,警方高調拘捕了共八人,並搜獲有關相片接近千張。而搜獲的地點乃事件中男主角曾光顧的電腦維修公司。亦即可以說明相片的確本來是男主角管有的,而相片的真偽,當然仍可說是有人用大量金錢及高科技來自制或找人制作的合成照片啦!可是一般人都對合成的說法存疑。

事件的發生至今,就像之前所論到的,最值得人探討的問題,乃是誰錯?現在網上見得最多的,已不再是求相的留言。很多人在道德的層面上爭個不休,亦因警方的拘捕行動,更被人形容為選擇性執法,以至白色恐怖在網絡上漫延,大家對執法方面的爭辯亦不少。

道德方面的爭辯,根本就是每人都有一把不同的尺,寬鬆與嚴謹各有不同,莫衷一是。在性方面,有人底線是不應進行任何婚姻以外的性行為、有人則認為可以進行,但只限於到了談婚論嫁階段的人、有人認為總之兩情相悅便可、有人認為怎樣都可以,但不能拍下照片或影像、有人認為拍下也沒相干,但要確保不能外傳。當然事件中的有關人等,是單方面偷拍,還是相方自願拍下的,亦是其中一個論題。
另一個論題就是關於發放者在道德方面的爭論。有人將事件與日本漫畫死亡筆記相提並論,原因是覺得發放者所作的,乃替天行道,在無法受到法律制裁的人身上施行刑罰。當然這個論點又會返回誰有錯及錯在那兒的問題上,但亦延伸至就算有人做錯,是否就可以有人私下用非法手段來懲罰這些有錯的人呢?懲罰方法又可以由一個人私下訂出嗎?

其中一個討論區內有網友請他人投票事件中誰最錯,結果除了是男主角外,還有警務處長也上榜。因為這事件裏,至今似乎仍未有證據証明誰是發放者,管有照片而未有發放,真的可以入罪嗎?如果有這類照片就可以入罪的話,相信很多人都會被警方拘捕,那麼警權是否過大呢?事實上,現在被捕的人當中,雖然擁有近千張有關照片,但是發放者一定就是他們嗎?會否亦有其他人也同時同樣管有呢?
另一讓人爭論的地方,乃網絡上的淫照數之不盡,為何警方只對知名人士的案件才如此落力呢?有人認為這是浪費警力,又或選擇性執法。

無論如何,似乎事件至今,的確起了不少正面的意義。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在反省自己的道德標準,亦為年青人提供一個反面教材,不單對性方面的觀念作出反省,還為追星的一群帶來當頭棒喝的效果。至於政府方面,亦是到了一個檢討警權及法律的時候了!

2008年2月1日 星期五

誰錯?(二)

之前談到發放淫照的人動機未明,所以暫時未知他錯在那裏,但總的來說,把其他人的私隱公開發放,怎樣也說不通。那麼,其他人又有沒有錯?或有甚麼錯呢?

上次有女藝人在馬來西亞後台被偷拍,無論演藝界、傳媒、一般市民都槍口一致地筆誅口伐那偷拍者,更不會渴望一睹照片。但今次卻見到大家有不同的意見,而且同情者亦屬少數,兩件事件相差不超過一年,難道大家的價值觀忽然變了?如果沒變的話,那麼即是認同這發放照片的行為、又或者認為事件主角本身要負責任了嗎?但他們錯在那裏呢?

有人認為人家男歡女愛乃平常事,也有人覺得這些純屬私隱。如果說男方濫,但又似乎他雖然換畫快,但並沒有一腳踏兩船呀。又有人認為他們不應該拍照留念,但報上有專家說,有人為了情趣,又或作為紀念,便會拍下這類照片,也不見得是可恥。可是如果這些都不能入罪的話,香港普遍都會有正義心,應該會跟偷拍事件一樣,一同聲討,而不會隔岸觀火、會心微笑地追看事件的發展。甚至大部分人對觀看這些照片都沒有任何罪惡感,那麼究竟大家抱著甚麼心態來對待這件事呢?

如果這事發生在二十年前,可能解釋便會簡單得多,當時大家會同意不應有婚前性行為。所以有人跟未婚的人有過密的關係,還拍下證據,一定會被人斷定為不當。然而隨著很多人對這方面的改觀,很多事都變得含糊起來了。大家今次對這件事冷眼旁觀,當中有很多人連自己都不明白為何覺得有關人士罪有應得的;問主角們錯在那裏,很多人都不能答出個所以然來!是否因為很多人都放寬了自己的尺度,但對其他人的尺度卻仍留在以前的階段,於是主角的行為便又變得不當了呢?
這個純屬自己的猜測,還有沒有更合理的理由去解釋呢?